字体:大 中 小
护眼
关灯
上一章
目录
下一页
09证人-12 (第1/2页)
第一点、依照常理,男、nV朋友之间如果交往长达一年,而且已经进展到一个礼拜就有二到三天一起过夜的亲密程度,理应知到对方的姓名,但是依据侦查卷第三十页,李星在警察局作笔录时却表示,他不知道兰雅玲的真实姓名,只知到兰雅玲的艺名叫香香,由李星对兰雅玲的陌生与不了解,可以推知被告兰雅玲与李星不可能一个礼拜发生二至三次的X行为。而李星既然不知到兰雅玲的真实姓名,也可以推测出兰雅玲应该也不知到李星有配偶。纵然被告兰雅玲曾经与李星发生过X行为,但是被告既然不知到李星有配偶,就没有相J的故意,应该不构成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的相J罪。 第二点、依据证人吴淑美的证词,她是在民国一百零六年四月间才在卡啦OK店认识李星,而李星曾经在她任职的卡啦OK店告知兰雅玲及其他同事他有配偶一事,然而对照李星的供述,李星在一百零六年一月就与被告兰雅玲分手,彼
上一章
目录
下一页
相关推荐:《落雨向薇光》 , 铜墙对铁壁 , 我的男仆 , 管家 , 苏安安被侵犯日常 , 混乱欲望 , [总攻]我那低调的同桌竟是抖S , 金盏笼 , 《就算世界无童话》(GL极短篇合集) , 重生之总攻复仇系统(np总攻,双性产乳生子) , 特摄相关短篇合集 , 纯情(百合abo 兽人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