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吻噤声_132.X侵犯?小棉袄?到底哪一个才是你的真面目?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

   132.X侵犯?小棉袄?到底哪一个才是你的真面目? (第1/2页)

    「协调?」

    「此事我跟人事部的孟经理讨论过了,已经获得她的同意,所以你这次的考核项目,我会直接给你实务C作,以屏东店为考试场地,下礼拜开始为期三天,协助店家主管取得业务部外务的各评审过关。」

    说到屏东这间门市,是全省最大规模的旗舰总店,设立于市区的JiNg华地段,没事还可以到邻近的屏东公园走走,洒饲料喂吴郭鱼跟乌gUi也是挺惬意。

    话说这还真是不小的考验。

    我亲Ai的潘幸桦店长呀,你老人家是又有什么被盯上了?

    「督导的考试都考这么长的时间?」

    记得听邵汶真说,她当初是直接应征督导职务,考核的笔试只花两个小时就结束了。

    魏于芮是行政员对内考试转职,听说也只有缴书面报告跟cH0U考临场问答就过关。

    g什么我的就b较语重心长?

    只因为是从别的部门直接空降任派?

    姚绣雨。

    你是否还惦记着我是业务部出来的人,打算从我身上用点以往的资源?

    「你的情况b较特殊,我就直说吧,听闻你在担任经理秘书时,跟外务们会时常有所接触,并且了解他们的处事流程,对于门市部的人来说,你拥有其他两位所没有的经验,这对部门而言能带来很大的帮助。」

    「经理的意思是?」

    「你也晓得,总公司的门市跟业务两个部门,权限经常交错,容易产生各说各话的模糊地带,这会让分店的人总是不知该以谁的命令为优先,业务部是以中央规范去检视各店,而我们会依照各个地区的习惯不同,尽量调整为地方所能接受的消费型态。」

    姚绣雨不避嫌的接下讲。

    一方是讲求统一政策,较好集权管理。

    一方是讲求随机应变,偏向人X管理。

    这两者本身态度上就有所抵触,但以权利来说,外务向着总公司的资方意识跑,多少带点不食人间烟火的观念而无法去T谅第一线人员的无奈。

    并且上呈的报告会直达业务部主管或业务经理办公桌,不会经过公正公开的流程,最后转为董事会的报告书,就会变成是门市部的人要出面一一解释与平反,此环节往往造成很大的两派对立纷争。

    双方都替对方打分数,看起来没问题,不过要是遇到故意针对的,就很难收拾g净。

    但这种文化,是具有存在意义的,用以双方制衡,T现中央存在的话语权价值,然后过一阵子再战,借此训练每个人的危机意识与竞争野心。

    要会斗。

    要会抗。

    攻守兼备,是这间y派企业需要的嗜血狼X。

    姚绣雨身为加入战局的指挥官,是该为自己的人马多花点心思。

    她没有想讽刺业务部的黑箱,只是就目前看来,这种评鉴确实有很大的不公平X存在。

    讲白话一点。

    外务的本X如果偏向大胆想要捞点好处,门市部的一些店家就得看脸sE,才能得到好的评鉴成绩。

    反之,不看脸sE的人。

    「难不成?」

    「没错,潘店长跟这次评分的外务杠上了,这次的分数或许会很糟糕。」

    因此。

    她需要一个可以两边讲话都有份量的人,去顺这件事。

    言下之意,就是长官不想再来一场无谓的战争,继续增加部门之间的仇恨值。

    人事部一向讲求中立,如果这么做可以让董事会安份一点鬼心眼,那中高阶层的心也能安静个几天,不然又来一场高流动率,孟易芊绝对g到火大。

    老一辈想玩她们。

    别傻了。

    大家都是几十年的活JiNg,岂能让这些老家伙一直掌握其中,当这些姑娘主管们都不会长大?

    上有政策,下有对策,是时候慢慢推翻这些无聊游戏。

    有互惠心理的孟经理向姚经理保证会对内宣称,徐督导与魏督导相同,缴交书面报告和临场cH0U考即可通过正职考试,人事资料也会伪造真相建档定案。

    如此。

    被包装过的孩子。

    准备上战场了。

    「那经理知道负责的外务是谁吗?」

    「我不认识,恐怕得问潘店长,那接下来这几天就麻烦你了。」

    g。

    这锅甩的g净。

    「我知道了。」

    「御瑄,我理解要你跟从前的同事开口会有点尴尬,不过...你已经是门市部的员工了,我希望能得到你的协助,让潘店长可以继续维持屏东店的运作,毕竟资深的人用起来会b较顺心。」

    「经理你放心吧,我知道自己的身分,既然已经是这里的人,我又是督导,早晚都得学会应付这种事。」

    「之前跟别的评鉴外务搭配都没这么尴尬,就不知怎了,潘店长似乎曾经跟那个外务有过节,结果这次就刚好对上,唉,人真的要广结善缘。」

    「我之前在业务部的人缘还算不错,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